各二级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课堂教学质量,优化完善过程性评价体系,学校拟开展教学中期过程性评价,旨在依托常态化师生双向反馈机制,及时掌握学生学习成效,推动教师优化教学方式方法,增进师生教学互动,实现教学质量闭环提升。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对象
1.全日制普通本科生对本学期任课教师已开设的课程进行满意度评价。
2.所有在教学任务表中明确有授课任务的教师均有义务接受学生的评价。
3.本学期尚未开始授课的课程不参与评价。
二、评价时间
2026年5月14日至5月26日
三、组织开展
学生网上评价:学生登录教务管理系统“教学评价—过程评价”模块进行评价,评价等级采用五级制。学生需对任课教师的课堂教学工作分指标评价,并发挥主体意识,在“意见与建议”栏中务必填写意见和建议。
四、评价结果查询和利用
1.评价工作完成后,教师可登录教务系统对应模块查看本人的学生评价结果,及时掌握学生学习状态与成效,针对性调节和改进教学工作。
2.规划与品质管理处将对评价结果进行整理分析,同步反馈至各二级学院(部)及学校督导团。二级学院充分发挥二级督导、系、教研室积极性,进一步加强课堂教学质量的监测,找问题、查短板、促提升。
规划与品质管理处
2026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