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教学单位:
为持续健全和完善基于“社会需求”与 “学习成效”的教学质量评价体系,促进教学互动交流与质量提升,推动教风学风建设,学校定于2026年1月5日至1月25日同步开展期末学生评教与教师评学工作。本次双向评价旨在通过师生互评,全面诊断教学与学习状态,促进教师教学持续改进和学生主动有效学习,实现教学相长。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主体与对象
学生评教:由全日制普通本科生对本学期任课教师开设的所有课程(实习、课程设计/论文、毕业环节等特殊课程另行安排)进行满意度评价。所有承担本学期授课任务的教师均有义务接受评价。
教师评学:由本学期承担课程教学任务的任课教师对其授课教学班的学习情况进行评价。
二、评价时间
2026年1月5日至1月25日
三、评价要求
学生评教:学生应摒弃主观臆断和个人偏见,基于真实学习体验,认真思考学习成效,按照评教指标对任课教师的授课课程进行分项评价,务必在“意见与建议”栏中填写具体、有针对性的教学改进建议或意见,也可反映师德师风或意识形态领域问题。
教师评学:教师需秉持客观公正态度,基于对学生学习情况的深入观察和理解,依据评学指标体系给予评分,应在评语中提出有价值的指导性建议(若教学班包含多个行政班,可分别评价),体现因材施教理念,科学分析学生学习问题的根源,提出可行的解决办法。
四、组织方式与平台操作
(一)组织实施
规划与品质管理处负责统筹组织全校师生评价工作,制定评价指标体系,保障平台运行,进行数据汇总、统计分析及结果反馈。各二级教学单位需高度重视,切实履行具体组织职责,针对学生评教,务必做好充分宣传动员,引导师生客观评价,保证参评率和评价准确性。
(二)平台登录与操作路径
师生均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教学质量管理平台完成网上评价。具体登录路径统一为两种方式:一是通过网页端登录学校信息门户,经统一身份认证后选择“教学质量管理平台”,学生进入“我的问卷”模块完成评教,教师则点击“我的任务”查看“进行中的问卷”完成评学;二是通过微信移动端关注“教学质量管理平台”公众号,输入学校名称跳转至统一门户登录界面,使用信息门户账号密码登录后,学生进入“我的问卷”模块完成评教,教师“我的任务”查看“进行中的问卷”完成评学。
五、 结果反馈与运用
(一)结果反馈:学生评教提交的评分和留言均为匿名,系统将自动清除5%的最高分和5%的最低分以保证统计结果的科学性和客观性。规划与品质管理处对数据进行统计分析后,将评价结果反馈至各二级教学单位、学校督导团及相关职能部门。
(二)结果查询:授课教师可登录平台“评价我的-评价我的问卷”模块查阅本人的评教得分、详情及学生意见。各二级教学单位教学院长可通过平台“驾驶舱”模块查看本单位的评教与评学整体结果。
(三)结果运用:任课教师应基于评教与评学结果,深入理解学情差异,及时调整教学内容与方法,因材施教优化教学活动,提升教学互动实效与学习成效。二级教学单位应充分发挥二级督导、系(教研室)作用,依据评价结果查找教学短板、加强质量监测,协同多方力量改善学风,促进师生教学相长。学校教学督导团将结合评价结果,针对性地开展导学导教活动,强化教与学的互动交流,推动质量提升,共同构建良好教风学风。
六、 工作要求
学生评教与教师评学是学校教学质量监控体系中不可或缺的双向评价机制,是促进师生深度交流、实现教学相长的关键渠道。各二级教学单位须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加强宣传动员,引导师生秉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态度参与评价,确保评价真实反映教学实际和学习状况,着力提升师生参评率和评价信息的有效性、准确性。
附件:《厦门理工学院关于学生评教的知识问答》
规划与品质管理处
2026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