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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教学中期过程性评价的通知

各二级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课程教学质量,不断优化和完善过程性评价体系,结合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整改工作要求,学校拟开展教学中期过程性评价,旨在依托常态化师生双向反馈机制,及时掌握学生学习成效,推动教师优化教学方式方法,增进师生教学互动,实现教学质量闭环提升。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对象

1、全日制普通本科生对本学期任课教师已开设的所有课程进行满意度评价。

2、所有在教学任务表上有体现授课任务的教师均有义务接受学生的评价。

3、本学期还未开始授课的课程不参与评价。

二、评价时间

2025年11月7日至11月20日

三、实施流程

(一)学生端登录期中评价

参评学生可通过以下两种方式登录教学质量管理平台进行网上评价:一是网页端登录学校信息门户后通过统一身份认证跳转至教学质量管理平台,在“我的问卷”模块完成评价;二是通过微信搜索并关注“教学质量管理平台”公众号,输入学校名称后跳转至统一门户登录界面,使用信息门户账号密码登录评价系统。

评价指标包含16项指标,评价等级为五级制。学生需对任课教师的课程教学工作分指标评价,同时须在"对课程或教师的建议"栏填写具体意见,要求学生发挥主体意识,立足实际教学情况客观评价,如实反映课程教学效果。

(二)教师端发布随堂评价

教师可结合专业和课程特点,在本学期课程结束前通过以下方式自主发布随堂评价,实时了解学生对课程内容、教学方法及课堂互动的反馈,以便及时调整教学策略。

电脑端:学校官网-信息门户-信息门户账号密码登录-教学质量管理平台。

手机端:连接校园网或者VPN,微信公众号搜索“教学质量管理平台”,使用信息门户账号密码登录。

四、评价结果查询和利用

1、评价工作完成后,授课教师可登录教学质量管理平台“评价我的-评价我的问卷”模块查阅得分和详情,了解学生学习状态与成效,结合评价结果及时调整教学策略。

2、规划与品质管理处将对评价结果进行整理分析,并将结果反馈给各二级学院(部)及学校督导团,二级学院充分发挥二级督导、系、教研室积极性,进一步加强课堂教学质量的监测,找问题、查短板、促提升。

规划与品质管理处

2025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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