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理工学院规划与品质管理处
品质〔2020〕12号
关于做好工程教育认证
状态保持与持续改进工作的通知
有关工科学院:
根据《工程教育认证状态保持与持续改进工作指南(试行)》(附件1)的要求,通过认证的专业在有效期内,应做好持续改进工作,以保持“通过”认证状态。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参与对象
尚处于认证有效期内的所有专业。目前包括: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车辆工程、土木工程4个专业。
二、常规工作要求
1、做好持续改进工作
通过认证的专业在认证有效期内,须根据《工程教育认证标准》要求,建立完善教育质量评价机制,定期开展评价,并基于评价结果,持续改进工作。其中,应重点研究专业在面向产出评价机制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分阶段完善专业教育面向产出的制度文件,包括专业培养方案、课程教学大纲、产出评价的制度与方法,由相对简单粗放的评价到科学合理精细化评价,逐步建立完善面向产出的评价机制,并由少到多,分阶段对所有课程进行课程目标达成情况评价,切实通过课程目标达成情况评价,促进毕业要求的达成,促进教师承担责任,提升课程质量。对认证报告明确指出的问题和不足,应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进行改进。专业应制定持续改进工作计划,分年度完成面向产出的制度文件修订完善工作、课程目标达成情况评价工作以及其他相关持续改进工作。
2、报备改进情况
专业在认证有效期内,需按年度将每年修订和完善的产出评价机制文件,面向产出开展的评价活动、评价结果,以及依据评价结果进行持续改进工作等原始材料,及其他持续改进工作相关原始材料,于每年12月31日前报认证协会备案(报备持续改进情况有关要求见附件2)。报备材料只要求原始材料(不要求提交改进情况总结报告),其中试卷、报告、论文等教学材料是根据本校文件存档要求,以电子文档形式存档的原始材料。
3、提交改进报告
专业应在有效期第三年年底前,根据每年度报备的持续改进情况,提交持续改进情况报告(格式见附件3)。认证结论为“通过认证,有效期 6 年(有条件)”的专业,持续改进情况报告应重点描述针对《认证报告》中“存在问题及关注项”的改进措施和取得成效,以及专业建立、完善和落实面向产出内部评价机制的情况,并按要求附各年度开展评价的原始材料。认证结论为“通过认证,有效期 6 年”的,持续改进情况报告应重点描述专业建立、完善和落实面向产出内部评价机制的情况,并按要求附各年度开展评价的原始材料。
三、本年度工作要求
1、各专业应充分认识持续改进工作的意义,高度重视持续改进工作。持续改进不仅是做好认证状态保持的重要基础,也是专业不断提升内涵质量的重要保证,各专业要按要求认真做好报备材料整理工作,中期审核专业要按要求认真完成持续改进情况报告,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各项工作。
2、规品处将会同信息中心在校内服务器开辟供各专业上传报备材料的网站。
3、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车辆工程、土木工程4个专业应按工程教育认证持续改进情况报备要求,开展2020年度持续改进情况报备工作,并于12月15日前将报备材料提交规品处审核,审核无误后,方可上传服务器。
4、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2个专业已到中期审核时间,须按要求完成持续改进情况报告,于11月15日前将持续改情况报告提交规品处。
未尽事宜,请联系规品处品质管理科。
联系人:杨磊,联系电话:6291708,
电子邮箱:yanglei@xmut.edu.cn
附件1:工程教育认证状态保持与持续改进工作指南(试行)
附件2:工程教育认证持续改进情况报备要求
附件3:工程教育认证持续改进情况报告
规划与品质管理处
2020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