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学院:
为做好2019年新增学士学位授权审核、备案工作,引导二级学院形成自我评估、自我改进、自我完善的机制,根据《福建省学位委员会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学士学位授权专业增列审核工作的通知》(闽学位[2015]4号)(附件1)文件精神及历年工作经验,对我校2019年增列学士学位授权专业审核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参评专业
智能电网信息工程、金融工程、投资学
二、工作安排
(一)前期准备
各参评专业所在学院应主动作为,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及相关工作组,细化任务、分解到人,并就学位授权评审工作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及时与规品处进行有效沟通。拟定于5月中旬召开参评专业座谈会,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二)专业自评与初审
参评专业依据《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学士学位授权专业评审指标体系》(附件2),认真开展对标自评,撰写《申请学士学位授权专业简况表》(附件3),于6月30日前将《简况表》电子版提交规品处;规品处将组织专家进行初步审核,并反馈整改意见和建议。
(三)校内评审
学校拟于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召集学位评定委员会召开校内评审会,对参评专业进行校内评议。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四)校外专家评审
通过校内评审的专业将进入校外专家进校考察环节,并上报省教育厅学位办;对不能通过校内评审的专业,将责令其限期整改,通过整改的,择期进行校外专家评审环节。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三、注意事项
(一)注意加强专业建设:尤其在教学档案、专业实验室、图书资料室、毕业设计(论文)的建设与规范管理。因校外专家进校将会考察以上内容,请参评专业注意规范。
(二)校内、外评议结果将作为学院目标考核教学质量评价的重要依据,请各单位予以高度重视。
(三)未尽事宜请联系规品处。
联系人:陈海蓉,6291708;chenhr@xmut.edu.cn
附件:
1.福建省学位委员会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学士学位授权专业增列审核工作的通知(闽学位〔2015〕4号)
2.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学士学位授权专业评审指标体系;
3.申请学士学位授权专业简况表;
规划与品质管理处
2018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