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二级学院:
根据《福建省教育评估研究中心关于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评估有关事项的通知》(闽教评中心[2018]9号)(附件1)精神,为做好2018年省本科专业评估工作,经研究决定,启动校内前期准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专业
2018年选取土木工程、工程管理、会计学、财务管理、工商管理、汉语言文学、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法学、日语10种量大面广的专业进行评估。我校土木工程、工程管理、财务管理、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工商管理、日语7个专业需接受评估。
二、评估指标
2018年本科专业评估指标的主要观测点和内涵说明原则上与《2017年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评估通用指标体系框架》保持一致,但会在观测点得分的计算公式设定上进行微调,参评专业可根据实际情况提出修改意见,于3月20日前,将形成的书面修改意见,签字盖章后,提交规品处。所提意见应有理有据、具体明确,建议修改的指标应可操作、可执行,其中定量评价观测点应可量化、可采集、可核查。
三、专家推荐
按照“自愿推荐、全员参与、共同认可”原则组建分专业的专家委员会、材料核查组。全省普通高校现设的上述10种专业点(已确认撤销及2018年首次招生的除外),均可推荐1名教授加入专家委员会,推荐1名教师加入材料核查组。
(一)工作任务
1.专家委员会主要负责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和省级专业评估通用指标体系框架,确定本专业的观测点、内涵说明、计算公式、佐证材料等;通过本科专业评估信息系统,对定性评价观测点进行评议,提交结果。
2.材料核查是确保专业评估公平公正公开的关键环节。材料核查组主要负责对所有参评专业点的评估材料进行核查,共同确认评估材料的符合度和有效度。
(二)推荐条件
1.本学科领域的在职在岗教师,优先推荐在本专业从事专业课(含专业基础课)教学的专任教师。
2.积极参与的本科教育教学研究与改革,近三年坚持为本科生上课。
3.有意愿参与专业评估工作,具有奉献和服务意识。2018年6月至11月期间,能有时间按要求参与评估工作。
(三)推荐要求
1.专家委员会召集人需承担组织内部研讨、分配工作任务、汇集意见建议,以及其它与本科专业评估相关的工作任务。
2.参评专业填写《本科专业评估专家团队推荐表》(附件3),于3月16日16:30前,将推荐表的电子文档(excel表格)和盖章扫描件(pdf格式)一并发至规品处陈海蓉校内邮箱。
3.联系方式
杨 磊 6291708、yanglei@xmut.edu.cn
陈海蓉6291708、chenhr@xmut.edu.cn
附件:
1、《福建省教育评估研究中心关于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评估有关事项的通知》
2、福建省教育评估研究中心关于公布《2017年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评估通用指标体系框架》的通知
3、本科专业评估专家团队推荐表
规划与品质管理处
2018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