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学校“十三五”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工作的通知
规划〔2018〕3号
校内各单位:
2018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十三五”规划实施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为推动学校“十三五”事业发展规划的全面落实,学校决定开展“十三五”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具体要求如下:
一、评估目的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对标党的十九大作出的新部署新要求,围绕学校当前的新目标新任务,全面评估“十三五”规划实施情况,重点检查学校主要任务及核心发展指标完成情况、专项规划及二级学院子规划实施情况,客观评估进展成效,总结提炼经验做法,深入剖析问题原因,提出改进对策建议,进一步强化发展规划战略导向作用,强化中期评估促改促建功能,强化评估成果转化运用机制,持续推动各项任务顺利实施,确保高质量完成“十三五”规划目标任务。
二、评估重点
1.学校主要任务及核心发展指标完成情况。对学校“十三五”事业发展总规划确定的6大发展任务和67项核心发展指标的实现情况进行检查评价,突出对关键办学指标的完成进度、制约因素、趋势判断、对策建议和下一步工作举措进行深入分析,对个别因外部政策变化无法完成的指标进行适当调整。
2.各专项规划实施情况。职能部门对各自负责的专项规划的目标指标、重要任务和项目实施情况及进展成效进行评估。客观评估分析规划实施中存在问题及原因,总结经验,形成改进举措,推动规划有效落实。
3.二级学院子规划实施情况。各二级学院对照本院制定的“十三五”规划进行自查,重点评估本学院党建思政、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科学研究、队伍建设等体现高质量发展的目标 指标和任务举措完成落实情况。客观评估分析规划实施成效、存在问题及原因,形成工作举措,推动规划落实。
三、任务分工
“十三五”规划中期评估工作在校党委全面领导下,由规划与品质管理处牵头组织,各部门各二级学院紧密配合、分工协作,具体任务见任务分解表(附件1)。
1.由规划与品质管理处牵头,会同各职能部门,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重点对学校总规划的六大任务和67项核心发展指标开展评估,形成中期评估及调整报告。
2.各专项规划牵头编制部门,对各自负责的专项规划的目标指标、重要任务和项目实施情况及进展成效进行评估,形成中期评估报告(参考提纲见附件2)。
3.请各二级学院结合学校“十三五”事业发展规划,对照本二级学院“十三五”规划提出的各项目标任务进行自查,撰写中期评估报告(参考提纲见附件3)。
学校将通过专题会、汇报会、现场考查等多种方式对各部门、各二级学院的自查情况进行检查,并组织相关部门对“十三五”规划中期评估工作进行总结。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十三五”事业发展规划中期评估的重要性,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按照任务分工和时间安排,强化责任落实,按时保质完成各项工作,确保中期评估任务圆满完成。
2.突出成果导向。各单位既要从确保如期高质量完成“十三五”规划目标任务倒推,对照进度,找差距,找问题,提对策,更要从迫切需要解决的重点任务和关键环节问题顺推,注重挖掘深层次矛盾和制约因素,明晰路径,找出方法,破解难题,保质保量完成各项任务。
3.科学进行评估。各单位要加强调查研究、实事求是、突出重点,紧扣《规划》提出的主要任务和发展指标,突出履行职责的情况,提出进一步推动规划落实的政策举措。
4.请相关职能部门、各二级学院于2018年7月6日前将专项规划中期评估报告、二级学院子规划中期评估报告交规划与品质管理处(各单位提交材料将汇编成册)。规划与品质管理处将在此基础上,最终完成“十三五”规划中期评估与调整报告,按照程序提交校长办公会、学校党委会审议通过。本次中期评估采用数据截止时点为2018年6月20日;对于可预期的指标数据截止时点为2018年8月31日,须加以备注。
联系人:孙国政、张静
联系电话:6291108
电子邮箱:pgc@xmut.edu.cn
附件:1.厦门理工学院“十三五”规划中期评估任务分工表
2.XXX专项规划中期评估报告参考提纲
3.XXX学院“十三五”规划中期评估报告参考提纲
规划与品质管理处
2018年6月20日